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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展厅柜台制作比选公告
2025/7/1 10:19:53浏览次数:212

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认定成为展厅柜台制作的企业,现诚邀相关服务机构递交比选方案。

一、采购概况

采购人: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展厅柜台制作

项目地址:王府大街东段路北地勘十公司办公楼

项目主要服务内容:

1. 按展厅面积(约550㎡)规划展柜尺寸、数量。

2. 按采购人要求的材质制作展柜。

3. 按采购人要求的工艺、材质制作柜体文字。

项目周期:2025年7月至2025年8月

二、项目要求

1.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选人须同时提供递交比选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其它缴纳凭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选人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参选企业法人的无犯罪证明;

(6)项目实施方案;

2. 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无。

2.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具有三年不低于三份不低于30万的展柜制作类或装修类(含展柜制作)案例的合同(需上传合同关键页信息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名称页、服务内容页、签字页等)。

2.3其他要求:无。

三、比选材料应包含的内容

商务部分(每项均加盖公章)(40分)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10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

3.成功案例证明材料(10分);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10分);

5.参选企业法人的无犯罪证明的材料;

6.项目实施方案(10分);

报价部分(60分)

参选人应按照实际市场价格进行报价,以严重偏离市场的价格报价恶意参与比选,采购人将取消参选人资格。

报价单(后附格式)。

计算方法: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人报价)×价格权值×100

评审基准价是指满足比选要求且价格最低的参选报价

四、接受比选方案时间

2025年7月8日17时前,可将比价文件邮寄至赤峰市新城区王府大街东段地勘十院经营管理部(姬司宇)收,方案一式三份,密封并标明2025年7月8日17时前不得启封。

成交原则:在符合需求的前提下,由评审小组主要考虑供应方资质、方案、专业能力、报价等综合确定。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王府大街东段地勘十院

电话:0476595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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