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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原子荧光光度计比选邀请公告
2021/7/20 10:27:00浏览次数:1531

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欲采购一台原子荧光光度计,现诚邀相关仪器服务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人: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联系人:吕主任 0476-8301987 

采购项目名称:原子荧光光度计购买项目

采购项目内容详见表1.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表

表1.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表

业务名称

项目目的

招标方式

主要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

备    注

原子荧光光度计购买项目

用于地球化学样品砷、锑、铋、汞、硒元素的痕量定量分析工作

内部比价

1.检测限(MDL):满足或优于砷、锑、铋、硒小于0.01μg/L,汞满足或优于0.001μg/L。

2.精密度(RSD):满足或优于0.7%。

3.线性范围:满足或优于大于三个数量级。

4.通道数:满足或优于双通道同时检测。

 

1.技术支持:需提供完善的培训和售后服务。

2.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1 年。质保期外需提供终身的维修服务,更换配件时只收取零部件的成本费,需提供长期技术支持。

3.仪器到达采购人项目现场前,供货方提供安装前期准备书面通知,并协助最终用户做好安装前准备。

4.仪器到货后 10 个工作日内,免费由供货方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应达到承诺的技术指标,同时提供不少于2天的使用培训。

5.提供原厂技术人员负责的对采购人的操作技术培训和相关的技术资料。

6.维修响应时间:质保期间设备发生故障,供货方应在 24 小时内对采购人的服务要求做出响应,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必须到达现场。并在 72小时内排除故障并修复使用;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解决,则提供相同功能、档次的设备作为代替使用。

7.需终身提供软、硬件升级服务。

8.交货期:付款后15 日内。

9.交货地点: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实验室。

如果技术要求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良好的记录;

4.具有相应的从业资质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等方面相应的能力;

5.参加此项采购前三年,在经营中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注意事项

1. 提交相应文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2. 接受报价时间:2021年07月20日至2021年07月25日;

3. 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由询价评审小组综合确定;

四、其他

公告发布网站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门户网站。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赤峰市松山区王府大街东段地勘十院

联系人:吕主任

电   话:0476-8301987

电子信箱:82307083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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