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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勘十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5/8/21 9:19:24浏览次数:1300

院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扩大)会议、地矿局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吸取5.25河南平顶山特大火灾事故、8.12陕西山阳特大山体滑坡事故、8.12天津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坚决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地矿局的部署和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生产单位负责人要立即组织开展全面安全生产自查自检活动,排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二、化验室要立即清理、检查、登记好各类危险化学品、剧毒药品,严格遵守其购买、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各类规章制度,防止外泄、外漏和丢失,对库存中没有相关批文和使用安全许可的要立即清理并妥善处置。
三、野外工作期间,各项目负责人要对工作区环境进行安全评价,并对项目成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严防山洪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人员的伤害。
四、切实做好办公楼、老基地和化验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对易燃易爆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做好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五、各单位要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我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内蒙古地勘十院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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