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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比选要求公告
2025/3/7 10:02:59浏览次数:3267


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认定成为2026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现诚邀相关服务机构递交比选方案。

一、采购概况

采购人: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项目地址:王府大街东段路北地勘十公司办公楼

项目主要服务内容:

1.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提供知识产权转让取得咨询服务;

2.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提供科技、财务相关咨询服务;

3.完成2026年度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项目周期:2025年3月至2026年12月

二、项目要求

1.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

(6)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的情况。

2. 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无。

2.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具有三年不低于三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项目合作案例的合同或认证成功截图等证明(需上传合同关键页信息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名称页、服务内容页、签字页等)。

2.3其他要求:无。

四、比选材料应包含的内容(每项均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报价单(参选人应按照实际市场价格进行报价,以严重偏离市场的价格报价恶意参与比选,采购人将取消参选人资格);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

4.成功案例证明材料;

5.相关企业资质、人员资质及企业荣誉证明材料;

五、接受比选方案时间

2025年3月12日17时前,可将比价文件邮寄至赤峰市新城区王府大街东段地勘十院经营管理部(姬司宇)收,方案一式三份,密封并标明2025年3月12日17时前不得启封。

成交原则:在符合需求的前提下,由评审小组主要考虑供应方资质、方案、专业能力、报价等综合确定。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王府大街东段地勘十院

电话:04765952158

 

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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