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下水泉村银铅多金属矿预查项目中的钻探工程外委,现诚邀相关施工服务商递交比选方案。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赤峰市敖汉旗。
2.项目名称为“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下水泉村银铅多金属矿预查项目钻探施工(三次)”。
3.预计工作量1000米,以最终完成工作量为准。
4.设计钻孔倾角:50°≤钻孔倾角≤90°
二、工作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下水泉村银铅多金属矿预查项目
三、主要工作内容
钻探取芯、扩孔、下管、止水、洗井、测斜、测深、封孔、岩心搬运,以及按绿色勘查要求场地复原等工作。
四、技术要求、工作量及工期
本区钻探施工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钻探施工全过程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依据《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制定切实可行的绿色勘查措施。在满足地质勘查目的的前提下,实现对生态环境扰动最小化。
根据(GB/T33444-2016)《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DZ/T0032-92)《地质勘查钻探岩矿心管理通则》和(DZ/T0227-2010)《地质岩心钻探规程》。岩、矿心直径一般应不小于48mm。
(1)钻孔弯曲度测量
钻孔为直孔,钻孔顶角和方位角每100m测量一次,开孔50m加测一个点,允许顶角每100m弯曲2度,见矿和终孔均需测定。见矿点(及厚度大于30m的矿体出矿点)应测量钻孔顶角和方位角。钻孔为斜孔,钻孔顶角和方位角每50m测量一次。
(2)孔深误差的测量与校正
每百米和终孔各校正孔深一次,进出矿体,处理事故各加测一次,要求用钢尺丈量钻具。允许孔深误差千分之一。
(3)采取率
岩矿心采取率与整理:矿体及其顶底板3~5m内的矿心、岩心平均采取率不低于80%,厚大矿体内部矿心采区率连续5m不应低于80%,否则应采取补救措施。围岩岩心的分层平均采取率一般不得低于70%。
(4)施工钻孔全部使用清水钻进。
(5)简易水文观测
以清水为冲洗液的钻孔每班至少要测1~2次孔内水位,未下好井口套管的孔段和泥浆钻进的钻孔可以不测。每次观测应在提钻后、下钻前各测量一次,其间隔时间应大于5min。钻进时遇涌水、漏水、坍塌、掉块、溶洞等现象应及时准确记录其孔深和有关情况,终孔后测孔内稳定水位,时间不低于8h。
(6)原始班报表及岩矿芯整理
要求记录准确、齐全、清洁、清楚。取上来的岩矿心要及时洗净、装箱、准确丈量。凡长度>l0cm的岩心及>5cm的矿心均应统一编号,岩心箱注明孔号、箱号、岩心票填写齐全。
(7)封孔
封孔要按封孔通知书和封孔设计书进行。用标号为32.5号以上未过期水泥进行全孔封闭,采用水灰比为0.7,封孔方法采用钻具下至封孔位置,然后用水泥浆泵送法。封孔结束后要在封孔地段透孔检查,保证封孔质量。钻孔结束后要在孔口埋设永久性标志桩。
(8)环境保护
依据现场地形条件进行分区布置,以减小环境影响和安全文明施工为原则,严格控制场地平整使用土地面积。
岩心棚及材料库、备用管材物资堆场、值班休息房、油料堆场、废弃物资及垃圾场、工地厕所场地等附属设备设施场地,在最大限度减少环境扰动的前提下,依地形分区平整场地,地面铺设防渗土工布隔离。
钻探施工技术工艺应先进合理,切合勘查施工要求,确保钻进效率高,符合质量优,节能减排,安全环保的要求。
钻探施工中出现孔内浆液较严重漏失或涌水现象,必须及时采用环保堵漏材料或下入套管等方法进行封堵,防止钻井液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钻探工程施工时,尽量采用有机塑料桶等大型容器代替施工泥浆坑、蓄水池;采用封闭式铁槽进行泥浆循环。
钻探工程施工完毕后,将废泥浆、废水、废渣、废油料等集中固化后拉运至指定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
钻探施工后及时做好封孔工作,必须进行场地平整恢复,尽量恢复为原始地貌。存档保留施工前、中、后影像资料。
工作量:设计工作量1000米,以最终完成工作量为准。
工期:2024年5月31日前完工。
五、甲方责任
1、提供钻孔位置。
2、提供单孔设计。
3、对单项工程及时检查验收。
4、合理安排施工资金,并按合同支付全部工程款,协助乙方协调当地政府、农牧民,保证野外工作安全顺畅。
六、乙方责任
1、负责运输、安装、施工、场地复原、水、电等的全部费用。严格执行项目设计。
2、食宿自行解决。
3、安全责任自负。
4、质量责任自行承担。
5、因正常施工外造成的与牧民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2、成交方与甲方签订合同时需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甲方确认成交方完成所有工作量,并完成验收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3、施工单位自行联系水、电(或自备发电机组)、排污、扰民等事宜,费用自理。
八、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财务状况及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健全、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质量保证体系。同时拥有能够满足地质钻探施工所需要的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并能够有能力组织人员进行安全生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参选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及近三年每年无两起及以上一般事故。
4、参选人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九、比选材料应包含的内容
1、报价函;
2、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设备;
3、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红章)或授权委托书;
5、资质证书(如有);
6、质量工期承诺书;
7、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十、接受比选方案时间
2024年3月22日15时30分前,可送达或邮寄,方案一式五份,密封并标明2024年3月22日15时30分前不得启封。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由询价评审小组主要考虑报价因素、主要设备、保障能力、施工效率等综合确定。
十一、其他
公告发布网站: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门户网站。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赤峰松山区王府大街东段地勘十院
联 系 人:卢主任
电 话:15104763515
邮 箱:442121016@qq.com